关于组织2010届毕业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01-07浏览次数:103

学函〔20101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事业的健康发展,经与经办银行商定,年后将组织2010届毕业生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人员
    2010届按照合同还款的毕业生。
    二、签约时间
    2010年3月1日5月31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 –5:0 0)。 具体时间安排参见附件4。
    三、签约地点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扬子支行金融超市一楼。
    四、签约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划款扣款授权书》,(签订前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2、附件3)其余部分与经办银行当面填写。(以上材料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填写完整的《2010届滁州学院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登记表》。
   3、本人身份证、经办银行办理银联借记卡(农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借记卡复印在一张A4纸)、黑色签字笔。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借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并教育签约学生自觉履行还款协议,主动与银行联系,及时、足额还款。
   2、借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时银行将详细告之还款事宜,并提供毕业后两年每月利息以及后四年每月本息的还款计划书,毕业后还款日期为每月1-7日。农行借记卡用于毕业后还款,借款学生要注意保管,如有遗失、毁损请及时到经办银行挂失并办理新卡。
   3、毕业前考取专升本、研究生的借款学生,可在2010年6月10日前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还款协议原件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在专升本、研究生学业结束前要与经办银行、学校联系并签订还款协议。
  4、准备毕业前还清借款的学生不需签订还款协议,但需于2010年5月31日前亲自到经办银行还清贷款(可携带现金或农行卡),并及时将银行开具还款凭证复印件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签订还款协议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2010年5月31日前尚未签订还款协议又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学校将暂缓办理其毕业手续。
 
咨询与服务: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校区图书馆一楼112) 电话:3510638
中国农业银行滁州扬子支行(滁州市西门子路3号)电话:3052440
                                      
      
附件: 1、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图
       2、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3、划款扣款授权书
       4、签约时间安排
       附件1234.doc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