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系、室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系、室在教学和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系、室的性质及任务
(一)系、室是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建立的,直接承担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任务的基层单位。
(二)系、室的任务:根据我院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具体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抓好课程、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进行学科教学团队建设;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计划有效实施,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系、室的组织
(一)系、室由学校批准设立,在院领导下开展工作。系、室一般设主任(或副主任)一名,全面负责系、室工作,一般由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热心集体工作、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治学严谨、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同志担任。
(二)系、室的组建以学科、专业、课程或相近学科、相关课程为基础。每个系、室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因教学需要,系、室可设若干个教研组,以便于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三、系、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组织和落实常规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
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2.按教学计划具体组织落实课程的教学任务。
3.组织教师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组织备课、讲课以及相互听课、观摩研讨、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环节,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4.抓好课程考核工作,积极进行题库建设,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试制度。
5.做好教学档案的建设工作,建立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档案,并按年度归类存档,妥善保存。
6.开展实践教学工作。负责本系所属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协助院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二)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积极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加强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关系研究。
2.抓好课程建设工作,强化教材建设,选用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验,积极申报各级种类教研项目,不断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三)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1.制订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计划,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经常为学生进行学术讲座,活跃学术氛围。
(四)做好学科教学团队建设,形成高质量的教学科研梯队
1.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根据学院及院计划安排,做好教师的业务进修、在职培训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系、室的规章制度
(一)系、室活动制度
系、室定期召开教学研究活动会,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教书育人等情况交流与研讨,讨论处理系、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
(二)听课制度
系、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开展观摩教学。
(三)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安排期初、期中和期末的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定期组织对任课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记录、学生成绩评定、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对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中反馈的教学信息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系、室会议记录,由系、室主任负责组织填写,记载系、室的重要工作,记录系系、室会议的内容。会议记录由院存档,作为系、室考核依据。
五、系、室工作的考核评估
(一)学院负责本单位系、室工作的管理、考核与评估。
(二)学院定期对全院系、室的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系、室和考核系、室主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