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预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56

为规范我院预算经费的管理,做到科学理财的责任感,促进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类别

预算内收入:教学业务费、学术会议费、学术讲座费等

预算外收入:成教提成、双学位提成、MPA提成等

二、经费管理

   1、日常办公经费一律凭票按实报销。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合规,与经费用途一致。票据必须注明开票日期、付款人、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如累计开票必须附明细清单)。

   2、关于差旅费报销方面,按《滁州学院差旅费暂行办法》执行。参加会议的需提供会议通知(须盖章)。

   3、关于院部活动报销方面,凭发票按实报销,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合规,与经费用途一致。

三、经费报销程序

     1教学和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报院长审批。

     2、因组织活动或参加会议等事项需外出的负责人应先向院长汇报,经院长同意后,将预算方案(包括外出具体人员名单、起止时间、地点、出行方式)和预算费用报办公室主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负责人将费用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报院长审批,按正常报销程序实报实销。

四、经济责任

1、院长是经费管理责任人,承担我院经费使用经济责任。

2、使用经费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开支范围,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3、院部每年要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公开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做到科学使用和民主管理,接受本部门教职工的监督。

  五、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终审人:h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