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档案调转的问题

作者:发布时间:2014-04-16浏览次数:77

1.毕业生档案袋中主要有哪些材料?

主要材料包括:毕业生读大学之前的有关材料,如高考报考登记表等,若是“专升本”学生,还包括读大学专科阶段的档案材料;《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白联部分、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籍表、实习总结、奖惩材料、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自愿申请且通过各项考核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才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哪些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

根据我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只有县团级以上公有单位、知名的大型非公有制单位(不含外企、合资企业、三资企业,其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国公民)才能接受档案。县教育局、人事局等县级以上(含县级)可以接收档案。

友情提示:有些用人单位尽管没有档案保管权,但它的主管部门有。因此,档案可以存放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例如,有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不能接收档案,但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如开发区管委会等可以接收

3.暂未就业毕业生如何托管户口、档案?

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转回大学前本人户籍所在地(即生源所在地),由生源所在地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毕业生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托管单位,如各地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将户口、档案转入托管单位代为管理。

4.档案转递程序怎样?

毕业生档案由各院(部)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在毕业生离校前按学生处要求分类分批整理好后直接寄发。

5.如何将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

适用于找到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无档案接收权的毕业生或不想回生源地而想将户口托管在某城市的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可享有下述服务:(1)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2)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3)档案工资的晋级;(4)职称晋升申报;(5)办理落户手续;(6)出具身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7)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6.如何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

一般情况下,毕业当年的7月底档案基本寄发到《报到证》抬头开具的报到单位。请务必在毕业后的4个月之内(快递单号网络查询有效期为4个月),持毕业证、身份证尽快前去报到单位查询,询问相关部门(一般档案接收科室为人事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是否已经收到。如未收到,请跟所在院(部)联系索要快递单号或者机要件单号,进一步查询。

毕业生务必在每年的11月份之前查询本人的档案是否送达,若因本人未查询而导致档案丢失等情况的发生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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