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6-08-09浏览次数:10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适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需要,推动分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滁州学院党校的领导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经管学院党校培训工作办法。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列教育。组织学员较为系统地学习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使学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并经学院教工、学生各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学生。

三、推荐原则与程序

1.各党支部应严格按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推荐培训对象。

2.对于在校学生,党支部要在征求其所在团支部和相关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报党总支审批,最后报送学校组织部备案;对院部教职工,由教工党支部将推荐名单报党总支审批后报送学校组织部备案。

四、培训组织

1.培训时间

每年2期,分别于上半年(4-6月)和下半年(10-12月)举办。

2.培训准备

由院部指派专人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拟定培训时间、制定课表和聘请教师、准备培训教材、组织结业考试、办理结业证书、党员管理数据库数据录入以及负责相关事宜通知工作。

3.培训师资

根据培训需要,聘任学校领导、学院领导以及学校离退休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为学员培训,由每位老师确定每课主题。

4.培训方式

培训实行课堂教学、实践培训和自学互学相结合。课堂教学由党校讲师主讲,实践培训、自学互学可与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学生党团活动等环节相结合。

1)课堂教学:以“党史”、“党章”、 “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集中授课。

2)实践培训:包括参观考察、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主题实践活动。

3)自学互学:包括学习讨论、微型讲堂、论坛讲座等形式。

5.考核方式

党校结业考核主要由课堂出勤、讨论学习、实践活动、结业考试等几个部分根据《经管学院党校学员成绩评定细则》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准予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环节之一,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课,主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

2.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培训要求,不迟到、早退和缺席,有事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所在支部书记批准,每次集中学习或小组讨论由组长做好考勤记录。

3.认真参加小组讨论和交流,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和学院实际,为实践活动献计出力。

六、其他

1.先进评选

相关规定按照经管学院党校先进小组评选细则、经管学院党校学员成绩评分细则进行。按照一定的比例,评选出每期党校的先进小组以及优秀学员。

2.其他要求

1)院党总支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从加强党建工作、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指导和支持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2)每期培训,党总支书记讲授1次党课。

3)要求学员所在党支部详细了解本支部学员在培训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并将其作为今后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经管学院党总支

20154

终审人:h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