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1、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以国家规定为准)。
——文件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770号)
2、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54号)
3、“三支一扶”招募对象包括哪些?
要求为我省范围内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及应届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三类人员:第一类是本省生源、本省户籍;第二类是在我省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外省生源;第三类是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高校毕业生。其中,生源地是指参加中考(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子女、配偶、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
——文件来源: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43号)
4、报考我省“三支一扶”是否有学历、专业限制?
学历方面:一为通过全日制学习,在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含五年一贯制大专、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等),具有学位证和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二为在军队院校参加全日制学习,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生;三为我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预备技师证书的学生。
专业方面:支教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一般不再设置专业要求;支农岗位中农技、水利、林业岗位要求涉农、涉水、涉林专业;支医岗位要求医药卫生类专业;乡村振兴协理、基层社保平台和青年工作岗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但其中建筑规划、基层法律实务岗位要求为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要求须再对应招募公告中的招募岗位表查询确认。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安徽省第四轮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6号)
5、“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待遇如何?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可享受工作生活补助、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工作生活补助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3000元;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获得考核“优秀”等次省级通报的,另外给予资金奖励。“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统筹部分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安徽省第四轮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6号)
6、“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1)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方面。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报名参加选调生选拔考试。
(2)事业单位招聘方面。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3)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方面。原则上,在基层服务单位编制岗位等有空缺的前提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表彰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县直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继续教育方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我省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条件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5)创业就业方面。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和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具体政策可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
(6)学费补偿方面。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7)其他方面。“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连续计算工龄,可视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工作年限。服务期可享受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文件来源: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1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安徽省第四轮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6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财教〔2016〕1770号)
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对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措施?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省内中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6)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7号)
2、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低保或者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78号)
3、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
4、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 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3)资金扶持政策。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最高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户籍政策。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5)创业服务政策。
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 30% 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文件来源:《关于促进2022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教学〔2022〕3号)
2、大学生创业工商登记有什么要求?
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20号)
3、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1)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2)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
4、高校对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提供什么条件?
(1)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2)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4)各地各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要向学生开放。
(5)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
5、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处在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可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对按规定承担创业培训任务的创业培训机构,按照免费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
6、高校如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
7、怎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7号)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
1、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3〕5号)
2、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未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对见习人员支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对象主要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和16-24岁失业青年。鼓励离校6个月的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企业参加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3、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4、政府对就业见习提供哪些政策支持?
(1)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2)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5、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补贴性职业培训?
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信息,自主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也可以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培训机构及补贴职业(工种)目录信息,联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培训主要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
6、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先行缴纳培训费用,培训合格后享受培训补贴。具体程序如下:培训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结业考核。当地人社部门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直接拨付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文件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
五、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部队期间选拔培养政策、退役后考学升学及复学政策、就业服务及技能培训等政策。
——文件来源:《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网上报名,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大学生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在体检结束前,可在应征地随时报到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考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文件来源:《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
3、应征入伍在部队期间选拔培养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2)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
(3)优先选取军士。
(4)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文件来源:《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通知》(皖征〔2022〕41号)
4、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文件来源:《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通知》(皖征〔2022〕41号)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文件来源:《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
6、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7)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按规定享受培训资助。
(10)役后一年内,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11)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2)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13)教育部在“24365 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文件来源:《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
7、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文件来源:《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