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新一届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0

教学督导制度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院本届教学督导组任期已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公开选聘新一届院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近两年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2.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品德修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教育思想观念先进,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

4.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曾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由优秀中级职称教师担任(高校教龄至少5年以上)。

5.原校、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二、工作职责与奖励待遇

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待遇奖励等内容见《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校政教〔202314号)文件。

  三、选聘程序

1.有意向申请教师本人填写《经管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附件1),于126日前将纸质档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YF2415)钟雯雯老师处。

2.经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择时举行新一届教学督导员聘任大会,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经管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docx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1122


终审人: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