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 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7134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

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实习的管理,根据《滁州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10〕8号)和经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琦、奚昕

副组长:朱鹤鸣、史贤华

成员:黎娜、陈明、孟凡会、李爱军、郑峰、耿刘利、刘顺、毕业班主任

二、实习要求

根据滁州学院经管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大四阶段必须完成8周毕业实习任务并获得8个学分后,方可毕业。11月2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定:2021届本科毕业生实习仍采取集中定向与分散自主相结合的形式,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及校企实习基地建设需要,今年先从市场营销专业(含市场营销专升本)开始进行集中定向实习,该专业尚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可从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中选择实习岗位,鉴于学院已联系到丰富优质的实习资源,其他专业同学亦可选择在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定向实习。

(一)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应该在学生奔赴实习单位之前,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关于实习的相关文件和实习内容,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做好实习岗位安全教育,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

2、集中实习指导教师还应提前熟悉实习单位情况及实习岗位基本要求,做好实习指导准备工作;负责将学生安全送达实习单位,并落实好相关后勤保障;学生集中实习期间,师生信息须沟通顺畅,指导教师须定期前往实习单位,解决实习学生专业及思想方面的相关问题。

3、对于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其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适时指导、定期检查、准确研判,既要发挥每一位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要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身心安全、实习规范并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4、教学实习进行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指导学生撰写《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须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手册》(附件2)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附件3)。

5、实习指导教师要多关心实习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实习内容、工作进度、日常生活及思想动态;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实习同学在实习期内的不正常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对于违反实习工作纪律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实习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学院对实习过程中严重违纪、造成较坏影响的同学,有权暂停其实习并返校接受校纪校规处理。

6、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须认真作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总结工作,撰写总结报告。实习期间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及时清理,及时结账。

7、实习指导教师要遵守当地政府、学校和实习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开展毕业实习指导。

(二)学生实习守则

1、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努力维护学校荣誉和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自觉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实习规章制度。

2、按期、认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与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服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指导,如实记录本人实习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及活动参与情况。

3、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及实习结束后,应填写以下表格,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意见后,由学院指导教师审阅并给最后的实习成绩。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手册》1份;

◆《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个人小结1000字,要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语、成绩与公章)2份;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1份(2000字);

◆《自主实习申请表》1份(自主实习的同学)。

4、遵守实习所在地政府及防疫部门、实习单位,以及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时间要求

1、毕业实习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参加2021年考研的同学可延期实习,从2021年3月起开展集中或自主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

2、2020年11月18日前,学生根据学院提供的《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附件4)选择集中实习单位(1-2个志愿);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须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5)(签章必须完整)纸质稿交给班主任。所有同学须填写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志愿申请表》(附件9)(纸质档)、《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档给班主任。

3、2020年11月20日前,各毕业班主任请将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志愿申请表》(纸质档)、《自主实习申请表》纸质档和填写完整正确的《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实习信息汇总》(附件8)电子档统一交给学院教学秘书。

4、2020年11月21日前,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实习申请材料、系主任提出的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安排等材料进行最后审核、确定。

5、2020年11月23日起,学院指导教师将集中定向实习学生送往实习单位,自主实习同学各自到实习单位及岗位。

6、2021年5月15日前,各毕业班主任将《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手册》、《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转交学院教学秘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1110



附件1《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学院统一印制)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手册》(学院统一印制)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学生自行打印)附件3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doc

附件4: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附件4: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5:《自主实习申请表》(学生自行打印)附件5: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6: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 附件6:20XX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7:经管学院实习期间疫情防控方案附件7: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实施方案.docx

附件8: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实习信息汇总附件8: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集中实习信息汇总.doc

附件9:《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志愿申请表》附件9:经管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志愿申请表.doc

 




终审人: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