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2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07浏览次数:1457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实习的管理,根据《滁州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10〕8号)和经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2届毕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琦、奚昕

副组长:夏岩磊、朱鹤鸣

成员:史贤华、黎娜、陈明、孟凡会、郑峰、王磊、耿刘利、童子祥、毕业班班主任

二、实习要求

根据滁州学院经管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大四阶段必须完成8周毕业实习任务并获得8个学分后,方可毕业。由于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从疫情防控大局和学生人身健康安全出发,经学院研究决定2022届本科毕业生实习采用分散自主形式。鉴于学院已联系到丰富优质的实习资源,同学亦可选择在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附件4)进行分散自主实习,鼓励学生在滁州市域内相关企业开展毕业实习。

(一)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应该在学生奔赴实习单位之前,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关于实习的相关文件和实习内容,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做好实习岗位安全教育,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

2、实习指导教师还应提前熟悉实习单位情况及实习岗位基本要求,做好实习指导准备工作;学生集中实习期间,师生信息须沟通顺畅,指导教师须定期前往实习单位,解决实习学生专业及思想方面的相关问题。

3、对于选择实习的同学,其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适时指导、定期检查、准确研判,既要发挥每一位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要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身心安全、实习规范并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4、教学实习进行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指导学生撰写《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须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手册》(附件2)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附件3)。

5、实习指导教师要多关心实习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实习内容、工作进度、日常生活及思想动态;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实习同学在实习期内的不正常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对于违反实习工作纪律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实习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学院对实习过程中严重违纪、造成较坏影响的同学,有权暂停其实习并返校接受校纪校规处理。

6、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须认真作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总结工作,撰写总结报告。实习期间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及时清理,及时结账。

7、实习指导教师要遵守当地政府、学校和实习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开展毕业实习指导。对于不遵守实习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经查实后给予违纪处分。

8、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为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免写毕业论文的同学实习由其辅导员(班主任)担任实习指导老师。

(二)学生实习守则

1、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努力维护学校荣誉和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自觉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实习规章制度。

2、按期、认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与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服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指导,如实记录本人实习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及活动参与情况。

3、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及实习结束后,应填写以下表格,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意见后,由学院指导教师审阅并给最后的实习成绩。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手册》1份;

◆《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个人小结1000字,要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语、成绩与公章)2份;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1份(2000字);

◆《自主实习申请表》1份(自主实习的同学)。

4、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务必高度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遵守实习所在地政府及防疫部门、实习单位,以及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习(风险等级如有变化,请主动联系辅导员与指导老师)对于不遵守实习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经查实后给予违纪处分。

(三)时间要求

1、毕业实习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参加2022届考研的同学可延期实习,但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

2、2021年11月11日前,参与自主实习的同学须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5)(签章必须完整)纸质稿交给班主任。所有同学须根据班主任要求填写《经管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

3、2021年11月12日前,各毕业班主任请将《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和填写完整正确的《经管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统一交给学院教学秘书。

4、2021年11月14日前,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实习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

5、2021年11月15日起,自主实习同学各自行到实习单位及岗位。

6、2022年5月15日前,各毕业班主任将《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手册》(附件2)、《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附件3)等实习材料转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7日

附件1:《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学院统一印制)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手册》(学院统一印制)

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学生自行打印)附件3:《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doc

附件4:经管学院2022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附件4:经管学院2022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5:《自主实习申请表》(学生自行打印)附件5:《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6:经管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7:经管学院实习期间疫情防控方案附件7:经管学院实习期间疫情防控方案.docx






终审人:朱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