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管学院政〔2019〕9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
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实习的管理,根据《滁州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10〕8号)和经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琦、奚昕
副组长:朱鹤鸣、史贤华
成员:黎娜、陈明、孟凡会、郑峰、朱维维、刘顺、毕业班主任
二、实习要求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周数(8周)和实习计划具体实施,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
(一)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2、集中实习的带队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基地熟悉并了解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组织学生熟悉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内容,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
4、自主实习要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必要时,指导教师可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5、教学实习进行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指导学生撰写《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须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手册》。
6、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对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并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汇报。对于实习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与院系取得联系,并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7、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工作,成绩及时上报;
8、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撰写总结报告。实习期间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及时清理,及时结账。
(二)学生实习守则
1、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努力维护学校荣誉和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2、所有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并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日常实习的过程记录。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手册》1份;
◆《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个人小结1000字,要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语、成绩与公章)2份;
◆《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1份(2000字);
◆《自主实习申请表》1份(自主实习的同学)。
3、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服从领导,严格遵守院校各项实习规章制度。
(三)时间要求
1、毕业实习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月12日(学生可调整时间但不得低于8周)。
2、2019年11月6日-11月13日,学生根据学院提供的《经管学院2020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选择集中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未选择集中实习单位的同学须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进行自主实习。
3、2019年11月15日前各毕业班主任请将《自主实习申请表》和《经管学院2020届毕业生实习信息一览表》交至学院教学秘书。
4、2020年5月15日前各毕业班主任请将《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手册》、《滁州学院实习报告与鉴定》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报告》交至学院教学秘书。
附件5:经管学院2020届毕业生集中实习就业岗位一览表.xls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1月6日